故事:
故事是以人物为中心,以事件为纽带,以情感为依托进行展开的语言艺术,故事要在有趣的基础上,做到思想精神和人文内涵的延伸。好的戏剧故事要给人留下想象和联想的余地,具有品位不尽回味无穷的兴趣,犹如撞钟余音袅袅。戏剧故事最重要的是要制造矛盾冲突,就是要设置戏,这就要求写作者敢于想象,要有设置悬念和组织语言的能力,戏剧故事最大的目的就是塑造人物,这个人物要有鲜明的性格,要有使人不能忘怀的点,另外,还要求文中的人物性格,要有立体感,要抓人物的与众不同之处,一般对于初学者来说,戏剧故事中的人物出现的不要太多,感情纠葛太繁杂就会很难驾驭。
定义故事的方式多种多样。故事是人物,故事是冲突,故事是情节高潮,故事是主题引发的共鸣,故事是设计的情节。问题是,上述的所有说法在某种程度上都对,但作为故事的定义,没有一个说法能完整地定义故事。即便是把上述其中几个说法整合起来,仍远远不能说明一个好故事的本质。
故事失却了精髓,就好比是一张餐桌,上面摆满了各种食材,却没有一个能把这些单个的原料合成一道美味佳肴的食谱。正是故事精髓能把故事变成一道文学盛宴。
即使是最精美的食材,也需要经过各种调配和烹饪,包括煎、炒、烹、炸或腌制等不同的工序,才能得到美味可口的菜肴。故事的构建也是如此。
很多写作者还没有好好构思,就坐下来动笔写。至于他们的脑海中是否已经有了故事的雏形,是否知道写好故事所需要的各种结构要素,是否了解故事的精髓,即我们上文提到的食谱,就不得而知了。对于这类写作者,我们只能用“碰运气”三个字来形容。
有些写作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,于是在落笔之前就做好了功课——或着手简单构思故事,或构建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,这可以从他们记在餐巾纸上或粘在墙上泛黄的笔记中寻到蛛丝马迹;还有些写作者接着在头脑中构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