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大学2019年戏剧与影视学专业
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
招 生 简 章
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,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,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,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在北京举办戏剧与影视学专业(音乐剧方向)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。
一、招生对象及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在教学、科研、专门技术、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。
2、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,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;
(2)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;
(3)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。
已获得的学位为国(境)外学位的,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。
二、培养方向及目标
培养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,并具有音乐剧理论、表演、创作,以及音乐学、美学、戏剧学、舞蹈学等相关知识,为中国乃至国际的音乐剧创作与表演领域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素质、具有一定的文化见识、文化自觉、美学素养、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实战能力的研究型、应用型音乐剧人才。
三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1、报名采取网上报名,报名网址为:https://admission.pku.edu.cn/waiwang/index/bmxxlb.jsp。
2、报名时间为 2019年 05月 01日 至 2019年 06月 30日 。
四、资格审查及确认
1、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。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:①报名资格审查表;②身份证复印件;③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④单位人事部门在职证明;⑤自我书面陈述及相关工作业绩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科研成果论著复印件(包括著作、论文、调查报告、课题申报书等)等材料;⑥同一蓝色底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及电子版。 开学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、身份证原件以供复核。 2、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,到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532室提交报名材料,进行资格确认。
五、业务考核及录取
1、我院(系)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。考核方式为面试,科目考核为 面试。考核时间为 2019年7月。
2、根据考核成绩,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,择优录取。
3、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六、课程设置及学分
1、必修课( 10 门,共 30 学分):
(1)世界音乐专题研究
(2)舞蹈学专题
(3)音乐剧概论
(4)西方音乐史
(5)艺术学专题
(6)艺术创作方法研究
(7)音乐剧演唱
(8)音乐剧剧目排练
(9)经典剧目排练与演出
(10)中国音乐史
2、选修课( 0 门,共 0 学分):
七、教学方法及考试
1、教学方法: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,规定必读与参考书,每半年时间讲授3—4门专业课,利用业余时间上课(周六、周日)。
2、考试方式:专业基础课或核心课程(6门)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,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一月;其它课程由相关院系组织考试。考试地点均在北京大学校内。
八、学习年限及收费
1、学习年限为一年半(或两年)。
2、学费为 58000 元, 二次交清 。
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。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。
九、学员结业及证书
1、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的学员,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,考试成绩合格者(60分以上)即可结业。
2、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,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《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结业证书》。
十、联系方式及地址
1、北京大学 高晨昱 ,电话 01062757501 ,地址: 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532室 ,邮编:100871,主页地址:http://www.art.pku.edu.cn。
2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,电话:62751354,地址: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,邮编:100871,主页地址:http://grs.pku.edu.cn/zsxx/kcbzs/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