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导语言概述;
语言是指人物对话的书面文字形式,是简单性的口头语言,而不是动作语言,人物的对话要尽可能地简练生动,符合人物的性格,对话不宜过多,能透露出人物所要表达的意思即可,要注意人物讲话的对象和环境,讲话的语气和态度,亦可运用双关语、比喻、潜台词,不宜把把意思说的过于直白透彻,书写和讲故事时,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精练。不要用解释性的语言,尽量使用描述性的语言,也要避免使用过于抽象的描述。
编导影视语言中的对白:
对白的创作必须符合影视的基本属性(物质现实的复原)
一、十不要
过于直截了当;过于零碎;过于重复;过于冗长;过于雷同;过于呆板;过于敏锐;过于内省;过于缺乏连贯性;过于虚假。
二、影视对白创作中的“十要”
1.有目的地说——充满人物的欲望。
2.对话要有延续(生长)性,即有话可接,对话毕竟是影视剧的主要组成部分。
3.有对象地说——对话性
4.有冲突——对话人的不同立场、身份、目的与愿望之间的对抗性。
5.有潜台词——言外之意(《激情拉丁舞》《激情燃烧的岁月》)
6.口语化——你写的对白是用来说的,不是读的。
7.经常被打断——还原对话的生活感。
8.切入新话题——自然地拓展故事情节(断与连)
9.关键词/句——每一小节话中提炼出哪一个词最有分量
10.人物一定要讲他自己的话,即符合特定的性格、性别、出身、教养、职业、年龄与所处的具体环境,千万不能让观众只听见一种声音(剧作者的声音)
11.对话要有必然性——即要有助于推动情节发展、揭示人物性格,但是也不能露骨地交代情节、背景、性格,这是有矛盾的。办法是给自己提问题,这句话是不是非说不可,是不是人物必然说的。